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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 | 关于吸毒人员驾驶证注销公告
公
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第139号令)的相关规定,两次公告,通过对比核实,对以下109名吸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注销公告。请注销人员于2019年1月18日前到利川市车辆管理所(国际汽车城)领取《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许可决定书》,逾期未签字领取的,视为已送达处理。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的,从注销之日起作废。
附:各注销详细名单 |
吸毒有害健康,自觉远离毒品!
来源:利川交警大队
编辑|瞿琪 审核|吴向海 审签|傅小棠
业务合作:0718-72113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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